如何把握法醫臨床鑒定的時機
來源:溫州親子鑒定中心
時間:2016-05-11 08:57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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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刑事案件 中我們經常會遇見涉及人身傷害的案件,在處理這樣的案件時,法醫臨床學鑒定結論就成為重要的證據之一,它對于查明案件事實、定罪量刑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。在這里,結合現行人體損傷鑒定標 準和鑒定實踐,談談看法和工作體會。
首先,醫療過錯鑒定,是法醫臨床學鑒定的時機包括鑒定與案件訴訟的關系,即傷情檢驗、作出結論的時間在案件訴訟過程中所處的環節。傷 害程度不同,各自承擔的法律責任,適用法律法規不同。造成輕微傷害的,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罰,所引起的賠償訴訟則按民法和民事訴訟法程序來解決。根據法醫臨床學鑒定結論來解決案件受理機關和訴訟程序,不可能都由公安機關偵查或人民 法院直接受理后再進行鑒定。
其次,法醫臨床學鑒定的時機還包括被鑒定對象所受損傷經歷的時間,它又包括損傷發生后所經過的時間和經過治療后所經歷的時間。為避免它的發生,就在于鑒定人要把握時機,靈活運用鑒定標準,具體傷情具體分析。各類損傷之間存在有明顯的差異,這個差異就是 鑒定人在進行法醫臨床學鑒定時靈活把握鑒定時機的關鍵。